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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咸阳:锚定“国之大者”,聚力当好农业检察卫士

   2024-12-14 610
核心提示:近日,西北农特产品电商销冠——西域美农厂区内,一幅热火朝天的忙碌景象,装满农产品的包裹整装待发,即将发往全国各地。从5000元起

近日,西北农特产品电商销冠——西域美农厂区内,一幅热火朝天的忙碌景象,装满农产品的包裹整装待发,即将发往全国各地。

从5000元起家,到实现年销售额10亿元,西域美农入驻陕西省武功县已13年,2021年,该企业被确定为陕西省农业产业化重点农业企业,在品牌繁荣发展的背后,也潜藏着诸多法律风险。

“公司品牌影响力扩大后,保护知识产权、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等方面的法律诉求日益迫切。”今年初,西域美农武功片区负责人李明明来到武功县检察院说道。随后,该院为该企业提供了一系列专业法律服务,详细讲解知识产权侵权类型、辨别方式、知识产权归属约定、食品安全法律责任等内容,实实在在为当地农产品网络销售提供检察助力。

咸阳地处关中平原,农业产业资源密集。为服务保障区域农业发展,咸阳市检察机关主动将检察履职融入服务农业发展中,重点围绕粮食安全、耕地保护、地理标志保护、品牌建设、服务保障特色现代农业等方面,以项目化管理方式,部署开展农业检察保护6个板块16项活动,锚定“国之大者”,聚力当好农业检察卫士。今年以来,咸阳市检察机关办理涉农刑事案件30件,办理涉农民事案件51件,立案办理涉农公益诉讼案件316件。

坚持高质效办案,助力农业高质量发展

咸阳市检察机关遵循涉农案件办理规律,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涉农案件,以办案实效为农业发展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为构建全市农业检察上下联动、左右互融一体化履职格局,加强跨部门、跨院际协作,咸阳市检察院成立了全市农业检察联合办案组。

坚持“四大检察”齐发力,深耕涉农案件办理。泾阳县检察院办理高标准农田保护案时,依法推动行政监管部门履行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修复高标准农田320亩,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选为助力高标准农田建设典型案例。

深化专项监督,着力推动社会治理

咸阳市检察机关扎实开展“耕地保护”“地理标志保护”“涉老字号、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保护”“农业知识产权检察监督”等专项活动,依法严惩种业、农资、假冒伪劣农产品、农业核心技术、假冒老字号农产品等违法犯罪行为。精准服务现代农业,助力农业新质生产力发展。

在办理1起涉案金额达500万元的农产品网络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刑事案件过程中,检察机关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方式,有效提升“泾阳茯茶”“武功猕猴桃”“兴平辣椒”“永寿槐花蜜”等地理标志保护质效,通过检察监督履职,督促相关部门制定地理标志管理细则。

构建农业检察综合保护体系,服务保障新质生产力发展

为构建农业检察综合保护体系,咸阳市检察机关全面走访市域内78家农业重点企业,发放并收回《农业知识产权法律服务调查问卷》128份,举办进农业企业宣讲18次,并开展“法治体检进村企”系列活动,发放《农业企业法律风险提示手册》300余份,提示企业生产经营时做好品牌商标保护。

与此同时,咸阳市检察机关以开展“一站式”服务为宗旨,与相关企业建立13个知识产权检察保护联系机制,帮助农业企业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内控机制7个,为秦都区1家农业合作社申报绿色食品标志提供法律服务,并制定了《咸阳市检察机关知识产权保护重点农业企业名录》,确定了43家农业企业进入名录。

深化沟通协作,合力保障农业发展

在深化沟通协作方面,咸阳市检察机关积极构建“司法+行政+企业+高校”农业保护联动机制,推动形成多元共治农业保护格局。两级检察院建立涉农协作保护机制12个,为合力保障农业发展赋能。

4月26日,咸阳市检察院邀请7个行政监管部门及部分农业企业代表,召开保护和促进中医药知识产权座谈会,推出《关于保护中医药知识产权十条措施》。同时,咸阳市检察院与市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农村局共同开展了涉农领域假冒伪劣产品专项整治行动。

咸阳市检察院注重借助外脑智慧,与西安交通大学联合申报2024年陕西省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着力研究农业检察工作理论和实践问题。杨陵区检察院与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人文社会发展学院签订《检校合作框架协议》。

“回首过去一年的检察实践,咸阳市检察机关用实际行动助力乡村振兴。展望未来,我们必将接续奋进,立足监督办案,聚力当好农业检察卫士。”咸阳市检察院检察长刘向东表示。(廖静文)

秦都:依法严惩农资犯罪保障农业生产

2024年1月,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在分析案情。

“种地一年买肥料钱没少出,苹果收成却很差,都是假肥料把人坑了。惩治卖假肥料的商家后,市场上的肥料质量有保障了,我们的苹果产量也提高了……”果农李某向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高兴地说道。

刘某甲与弟弟刘某乙、朋友党某甲为牟取非法利益,采取以低养分化肥原料冒充高养分化肥原料的方式生产不合格肥料1.9万余吨,销售金额达1000余万元。经销商党某乙、高某明知刘某甲等人生产的化肥不合格仍购买后销往甘肃及陕西咸阳、渭南、宝鸡等地,农户使用不合格化肥后种植物减产,不仅给广大农民带来巨大经济损失,也扰乱了农资市场的正常秩序。

秦都区检察院在办案中适时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查实了刘某甲等人制作假化肥的证据及销售记录。经鉴定,该化肥不符合国家标准,为不合格产品。今年3月,刘某甲等5人因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至二年不等,各并处罚金。

为巩固办案成果,该院与行政监管部门联合开展农资打假专项行动,采取“刑事追责+民事公益诉讼赔偿修复+检察建议促推社会治理”等模式,形成农资保护网,切实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同时,检察干警进村入户进行法治宣传,发放宣传材料近万份,推动形成社会治理合力。

农资是农业生产的基础,守好农资安全,是检察机关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该院继续依法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化肥、农药、种子等违法犯罪,牢牢拧紧农业种植“安全阀”,以法治“力度”提升民生“温度”。(韩显彤 梁艳)

杨陵:“农城护苗”促推农业现代化发展

“农城护苗”品牌的诞生,源于陕西省咸阳市杨陵区检察院对农科新城与现代农业的坚定守护,“苗”字寓意杨凌示范区因农而生、因农而兴的繁荣景象,象征着杨陵检察在服务“三农”工作中的发展新篇章。

近年来,该院依托当地丰富的农业科教资源,打造了集护航农业知识产权发展、助力和美乡村建设、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于一体的多元化农业检察品牌——“农城护苗”,聚力当好农业检察卫士。“‘农城护苗’知识产权检察服务现代农业探索”改革创新项目在陕西省检察机关改革创新项目评比中脱颖而出,获评“全省检察机关第二届十大改革创新项目”。

服务现代种业,助力保护成果创新。该院主动对接科研机构、农业高校及种业龙头企业,设立农业知识产权检察理论研究基地,借助外脑“智库”开展农业知识培训,全面掌握农业高新企业运营情况,以及217个植物新品种的审定进展,协同共护农业发展。

服务现代农业,助力推进乡村振兴。该院选取12个涉农领域重点村镇、企业、学科院校,推出10项服务措施,形成“大走访、深调研”的履职格局,同时制定《农业知识产权案件证据分析细则》,初步形成办案指引,并积极研发知识产权大数据检索系统,用精准的数据研判涉农知识产权案件,持续跟进了解司法需求,有效回应群众关切。

服务农业对外合作,助力优化营商环境。该院与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杨凌片区、秦创原农业板块办公室共同会签服务保障设施意见、合作框架协议,积极对接秦创原“总窗口”建设,建立日常沟通联络机制,拓宽信息沟通渠道,积极服务涉创新主体案件办理、申诉听证、线索快速处置等工作,依法保障科技创新。同时,该院积极探索服务保障自贸区发展机制,成立专门团队服务上合培训基地和综合保税区建设,为自贸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付曌)

彬州:筑牢粮食安全防线 荒地换颜变良田

“谁会想到这块沃田被企业租用后,险些成了无法耕种的荒地。”近日,陕西省彬州市检察院检察官与市人大代表现场对耕地整改恢复情况开展“回头看”。

自2006年起,某煤矿在芦寨村开采原煤,随着地下煤炭资源的大量开采,地面逐渐出现塌陷,造成大面积耕地无法耕种,近400亩土地就这样荒废了。搬迁虽已完成,但塌陷区的耕地却未得到治理,土地资源被浪费。

今年5月,彬州市检察院获得线索后,迅速启动公益诉讼办案程序。经调查,采空塌陷区近400亩土地长期荒废,村集体耕地面积减少,粮食连年减产,社会公共利益遭受重大损害。6月20日,该院依法向行政监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切实履行监管职责,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耕地资源有效利用,并与当地自然资源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属地镇政府及煤矿企业召开座谈会,各方就采空区综合治理、耕地复垦、增产增收等进行交流磋商,并形成治理方案。煤矿企业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塌陷区进行调查测绘并编写恢复治理计划。经过2个多月的不懈努力,治理工程于9月25日全面竣工,近400亩荒地得到了有效治理,重新焕发了生机。

如今,抬眼望去,芦寨村的田野上一片片整齐的耕地在阳光下泛着金光,村民们的脸上也洋溢着幸福的笑容。检察履职让荒地变为良田,让村民的幸福生活有了保障,这既是检察履职最生动的诠释,也是对检察工作最好的肯定。

下一步,该院将持续依法打击非法占用、破坏耕地违法行为,有效遏制耕地资源流失,坚决维护国家耕地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李佐 郭丹)

武功:“丝路电商”带动西北农产品走向全国

陕西省武功县检察院干警到猕猴桃生产合作社走访问需并介绍涉农知识产权保护措施。

陕西省武功县依托农产品深加工产业,发展成为“西北电商第一县”。今年以来,武功县检察院瞄准“检察护企”不放松,深入了解电商企业法律诉求,为企业开展“法律体检”,增强企业风险防控能力,当好农产品“丝路电商检盾”。

打造电商检察品牌,做优检察服务“供给侧”。该院主动融入服务电商发展格局,倾力打造“丝路电商检盾”品牌,依法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侵犯知识产权、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先后办理多起针对电商企业的诈骗案件,通过检察办案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同时,制定《关于检察机关服务电商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开通服务电商企业检察热线,加强与电商企业的沟通联系,邀请律师、税务人员共同“把脉会诊”,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法律解决方案。

立足检察职能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该院在办理一起涉案金额500万元的农产品电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刑事案件中,某企业假冒注册商标,采取网红直播带货方式销售初级农产品,销售范围遍及全国,给商标权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该院适时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夯实证据基础,最终高质效妥善办理了案件,并帮助电商企业识别和有效避免法律风险。

依法保护区域地理标志品牌农产品。该院在履职办案中发现,电商企业通过网络销售当地猕猴桃时未规范使用“武功猕猴桃”地理标志,经调研了解到,“武功猕猴桃”地理标志存在宣传不足、使用不规范、监管不到位、品牌建设滞后等问题,严重影响品牌信誉和产品竞争力。该院及时向相关单位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制定《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统一申请条件和申请程序,并向猕猴桃种植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及电商企业宣传推介“武功猕猴桃”区域公用品牌,目前该区域公用品牌估值已达21.12亿元。

下一步,该院将继续为区域电商经济的繁荣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持之以恒聚力当好农业检察卫士,护航农业产业建设高质量发展。(崔瑞轩)

淳化:督促履职监管助推乡村振兴

近年来,陕西省淳化县检察院扎实开展涉农检察工作,促进农民稳定增收、产业有序发展,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2023年7月,该院在办理一起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中发现,当地农村互助资金管理协会存在运营不规范、可能引发互助资金流失风险等问题,对农村互助资金管理协会惠农兴农作用发挥有较大影响。该院随即进行调查核实,发现确实存在借款审批程序不规范、资金风险防范措施不足,对会员缺乏信用评价机制等情形。随后,该院依法向行政监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严格落实借款审核制度、建立会员信用管理体系、强化风险管理措施,督促堵塞漏洞依法规范运营。

收到检察建议后,行政监管部门对全县农村互助资金管理协会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对排查发现的不规范问题和风险隐患,及时指出并要求全面整改。相关协会修订完善了《互助资金管理协会职责》《互助资金财务管理办法》等制度,并组织人员认真学习落实。“通过一系列整改措施,进一步提高了现金利用效率,规避了借款坏账损失风险,更好地促进协会在乡村振兴中充分发挥应有作用。”当地行政监管部门负责人说道。

乡村兴则国家兴。淳化县检察院围绕社会治理难点痛点,深入调查分析,围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求,依法融入社会治理,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方式督促行政监管部门全面履职尽责,采取有力措施促推农村互助资金管理协会高效、规范运营,为促进农业产业蓬勃发展提供坚实保障,为农民增收致富注入源源动力。(宋漫 冯楠)

泾阳:为茶企提供全方位检察服务

今年9月,陕西省泾阳县检察院干警到企业实地走访,了解“泾阳茯砖茶”地理标志保护情况。

自古岭北不植茶,唯有泾阳出砖茶。泾阳茯砖茶,被誉为“丝路黑黄金”,不仅是泾阳地理标志产品的代表,还获评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鲜为人知的是,泾阳茯砖茶在传承过程中,一度遭遇过诸多难题,而一个个“检察蓝”的身影,默默守护其间……

茯砖茶虽好,但“茶香也怕巷子深”。如何提升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让更多人了解认可茯砖茶,曾是困扰茶企发展的难题。民有所呼,检有所应。针对泾阳茯砖茶地理标志保护监管不规范问题,陕西省泾阳县检察院依法向行政监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并推动县政府修订完善《泾阳茯砖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办法》。

“泾阳茯茶已不仅仅是一种商品,一项县域特色支柱产业,更是一个品牌、一种文化、一种传承。可是全县59家茶企只有17家申请使用地理标志。”该院检察官穆静忧心地说。该院发现,部分茶企申请使用地理标志积极性不高,品牌重视程度不够,无法感受到地理标志带来的品牌效应。为此,该院扎实开展知识产权检察保护专项行动,并搭建检企联络“快速通道”,与县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泾阳茯砖茶发展服务中心、泾阳县茯茶协会制定《关于建立泾阳茯茶及泾阳茯砖茶地理标志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的意见》,形成保护合力,为知识产权创新发展保驾护航,提示茶企规范使用地理标志。与此同时,该院认真听取代表委员及企业家代表对非遗文化保护工作的意见建议,不断优化“检察护企”措施,为茶企提供全方位检察服务,以更优检察履职提升“泾阳茯茶”品牌质效。

如今,泾阳茯茶产业已成为当地的支柱产业,泾阳茯茶品牌价值达14.89亿元。(尚晓红 刘瀛璐)

永寿:槐花蜜甜在百姓心坎上

陕西省永寿县被誉为“中国槐乡”,40万亩原生态槐林是得天独厚的自然资源。永寿槐花蜜深受消费者好评,2018年获批成为地理标志农产品。

近年来,永寿县检察院将永寿槐花蜜地理标志保护工作与乡村振兴有机结合,为地理标志产品发展壮大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检察干警深入槐花蜜生产企业,问计问需于企,倾听企业法律诉求,向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群策群力,共同保护永寿槐花蜜地理标志产品。同时,该院与县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共同召开“永寿槐花蜜”地理标志保护联席会,建立永寿槐花蜜地理标志农产品知识产权保护案件信息共享机制,切实保护企业创新成果,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线下、线上销售渠道不同程度存在未经授权擅自在包装盒上使用“永寿槐花蜜”地理标志的情况,严重影响地理标志品牌信誉。针对市场上以次充优,假冒永寿槐花蜜地理标志产品行为,永寿县检察院依法向行政监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全面履职尽责,引导企业规范使用永寿槐花蜜地理标志。收到检察建议后,行政监管部门立即调查核实,责令相关企业整改落实,同时加大对实体经营店、电商平台的监管力度,从严查处违法使用地理标志产品行为。

针对永寿槐花蜜地理标志使用主体少、使用不规范等问题,该院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增强群众对永寿槐花蜜地理标志的保护意识,以案释法督促相关企业依法经营、规范使用地理标志,切实擦亮永寿槐花蜜特色品牌,让地理标志产品永寿槐花蜜甜在老百姓的心坎上。(王曼)

旬邑:“马栏红”照亮振兴路

今年4月23日,陕西省旬邑县检察院与县苹果产业协会建立“旬邑马栏红苹果”地理标志知识产权检察保护联系机制,旨在加强检察机关与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协作配合,切实做好知识产权保护综合履职,让“马栏红”照亮乡村振兴路。图为检察官到苹果产业园区实地走访问需。李伟/摄

[责任编辑:李梦欣]


 
标签: 宝鸡农业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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