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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宝鸡监管分局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宝鸡市分行、高拴科(时任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宝鸡陈仓区支行副行长)作出行政处罚

   2024-12-14 230
核心提示:2024年12月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宝鸡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宝鸡市分行、高拴科(时任中国农业

2024年12月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宝鸡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宝鸡市分行、高拴科(时任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宝鸡陈仓区支行副行长)因贷后管理不到位,以贷款资金归还本行贷款利息;受托支付不合规,贷款资金未支付给约定的交易对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第十五条,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宝鸡市分行合计处以51万元罚款;对高拴科给予警告。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宝金罚决字〔2024〕13号

被处罚当事人

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宝鸡市分行

二、高拴科(时任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宝鸡陈仓区支行副行长)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一、贷后管理不到位,以贷款资金归还本行贷款利息

二、受托支付不合规,贷款资金未支付给约定的交易对手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第十五条

行政处罚决定

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宝鸡市分行合计处以51万元罚款;对高拴科给予警告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宝鸡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4年12月5日


 
标签: 宝鸡农业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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